弘一法师经典语录

发表时间:2018-07-08 22:12

21、何以息谤?曰:无辩。

22、论人之非,当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迹。

23、恩怕先益后损,威怕先松后紧。

24、缓字可以免悔,退字可以免祸。

25、宜静默,宜从容,宜谨严,宜俭约。

26、一动于欲,欲迷则昏。一任乎气,气扁则戾。

27、人好刚我以柔胜之,人好术我以诚感之。

28、必有容,德乃大;必有忍,事乃济。

29、公,生明。诚,生明。从容,生明。

30、欲论人者先自论,欲知人者先自知。

31、知足常足,终身不辱。知止常止,终身不耻。

32、喜闻人过,不如喜闻己过。

33、事能常足,心常惬。人到无求,品自高。

34、以恕已之心恕人则全交。以责人之心责已则寡过。

35、临事须替别人想,论人先将自己想。

36、穷天下之辩者,不在辩而在讷。

37、安莫安于知足,危莫危于多言。

38、不为外物所动之谓静,不为外物所实之谓虚。

39、对失意人,莫谈得意事。处得意日,莫忘失意时。

40、取人之善,当据其迹,不必深究其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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